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4.21)

时间:2018-12-12 公共基础知识 点击:

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4.21)


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练习,由天津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tjgwy/)编辑汇总,为2016天津公务员考试做准备: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应为法律所规范的事项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2.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3.乙出国前将自己写有密码的借记卡交给甲保管,甲却将卡中余额挥霍殆尽并在乙询问时加以否认(转载于 :wwW.Bjyld.com 月亮岛 教育网: 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4.21))。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4.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5.下列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

    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与其有关系的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tjgwy/)友情提醒您,先做题目再对答案,答案请见下一页:



1.【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规范所有事情。选项B错误(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 岛教育网: 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4.21))。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选项D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继承法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选项B错误。《继承法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据此可知,王某在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不发生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选项C错误。《继承法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选项D错误。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由于家庭矛盾而发表的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即这种声明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故本题答案选A。



3.【答案】B。解析:受托为他人保管信用卡,只是控制了他人信用卡的卡片,而没有控制信用卡中的款项,因而不构成侵占罪。选项A错误。将为他人保管的信用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这里的信用卡包括借记卡)中余额加以使用,属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况,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选项B正确。甲对乙的询问进行了否认。这里的否认是其实施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后的掩饰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选项C错误。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A。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B项错误。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C项错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宪法修正案是宪法的修改方式,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5.【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根据上述规定,A项正确,BCD三项均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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