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常识40000题|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及答案

时间:2018-08-24 公职考试 点击:

  法律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公务员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试题练习能够帮助考生积累知识,以下就由小编为你提供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帮助你练习提分。

  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一)

  1、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国务院的法定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办公会议

  2、法律实施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实际施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活动,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 )。

  A、法律确立

  B、法律执行

  C、法律遵守

  D、法律适用

  3、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法律和道德都是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

  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C、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都违法

  D、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

  4、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 )。

  A、思想品德

  B、工作能力

  C、工作实绩

  D、勤奋敬业

  5、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没有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 )为被告。

  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B、复议机关

  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复议机关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复议机关

  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享有法定权限的法定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A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承但举证责任,但并不代表原告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B项错误;国务院法定会议只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不包括办公会议,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BCD

  解析: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后,付诸实施之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法律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三种。故正确答案为B、C、D。

  3、答案: C

  解析:

  违法行为不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例如,男女两人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他们两人可能已经举行了婚礼,只是还没有履行法律程序,他们的未婚同居行为违法但不违反道德,所以C项表述错误。答题时,若选项中出现类似 C 项这样的绝对化表述,需多加留意,过于绝对化的表述往往是不准确的。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C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转载于 :www.bjyLd.com 月亮岛教 育网: 公务员考试常识40000题|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及答案)。”故正确答案为 C。

  5、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A。

  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二)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他人的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对方的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令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属于起诉的是( )。

  A、某人因家中被盗而报告公安机关

  B、某人因不服判决而向高级法院递交文书

  C、某企业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将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发现原告侵犯自己的权利而在诉讼过程中反诉原告

  2、Jack,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到中国旅游,6月3日,施某在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图中,因琐事而与领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

  关于本案是否可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且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而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领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了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3、下列属于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有( )。

  A、正副处长

  B、调研员

  C、正副主任科员

  D、正副

  E、正副部长

  4、根据“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的要求,行政人员在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时候必须依法履行其行政职责,并为其违法失职行业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下列属于行政人员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是( )。

  A、恢复名誉

  B、停止侵害

  C、没收财产

  D、赔偿损失

  5、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三大类。

  A、地役权

  B、质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在材料中起诉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象是人民法院,并且是民事权益受损。A项中报告公安机关,对象不一致,排除;B项中不服判决,不是民事权益受损,属于上诉,排除;C项中主体是企业,对象是向法院,符合;D项中已经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的行为属于反诉,排除。所以本题的答案为C(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岛 教育网: 公务员考试常识40000题|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部分练习题及答案)。

  2、答案: D

  解析:

  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选B。在我国航空器内,无论飞行在何地,均适用我国刑法。因此选择D。

  3、答案: ADE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六、十七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类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故正确答案为A、D、E。

  4、答案: ABD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清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故正确答案为ABD。

  5、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 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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