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常识大全]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

时间:2018-08-24 公职考试 点击:

  考生要想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在平时的时间中要多加练习行测法律常识模拟题,争取取得好成绩,以下就由小编为你提供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帮助你练习提分。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一)

  1、甲方邻居携带6岁小孩进入山林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自回家。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2、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下列属于不可以提起复议的行为是( )。

  A、国务院某部门的《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

  B、某市政府的《XX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C、某镇政府的《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

  D、某省人大的《××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办法》

  4、甲、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但是只登记了甲的名字,后来甲私自将房屋赠送给不知情的表妹丙,并且和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据此,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是无偿赠与行为

  B、丙不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C、我国法律规定,善意取得只能针对动产,不动产不能善意取得

  D、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丙是善意取得

  5、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

  A、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提前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6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答案

  1、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题中,甲明知6岁的小孩在山林中丢失会有生命危险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他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本题选C。

  3、答案: D

  解析:

  本题要求选出属于“不可以”提起复议行为的一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输。

  某省人大的《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必须要满足以下要件:(1)处分财产的人是无权处分人; (2)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客观的不知情;(3)第三人必须出了合理价格;(4)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登记。本题题干所述不满足善意取得第三个要件,丙没有出价,赠与行为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因此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排除A、D两项,B选项正确。C选项的错误在于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5、答案: A

  解析: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本题选择A项。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二)

  1、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分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2、行政复议不适用于下列哪项原则?( )

  A、调解

  B、便民

  C、准确

  D、一级复议

  3、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劳动纠纷的是:( )。

  A、 因为不满装修质量,房主与装修工人发生纠纷

  B、两家生产同种产品的企业因为工资存在差别而发生纠纷

  C、工人因反对不发放加班工资而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执

  D、工人因不满经理的领导方式而与之发生争执

  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5、关于知识产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有,不能随意转让

  B、知识产权只是在特定的国家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C、知识产权如无设定期限,则永久有效

  D、企业的注册商标不属于知识产权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答案

  1、答案: C

  解析: 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 A

  解析:

  调节原则不适用于《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和调节是两种思路,复议强调以司法裁定解决法律事件,而调节制度则是相反。因此选A。

  另外,目前复议实行的是二级复议制度,范围有限,只限于省级部门的行政行为,向国务院提起的复议(裁决)。

  3、答案: C

  解析: 劳动纠纷的定义要点是:(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2)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3)争执。在A选项中,房主与装修工人不符合(1),所以排除。在B选项中,两个企业不符合(1),所以排除。在C选项中,工人和用人单位因为加班工资发生争执属于劳动纠纷。在D选项中,工人和经理不符合(1)(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岛教 育网: [公务员法律常识大全]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4、答案: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无效合同,只有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正确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由于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述不真实。

  5、答案: B

  解析:

  A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的。B选项说法正确: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任何一项知识产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C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D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有两类:(1)版权,也称著作权、文学产权,(2)工业产权,也称产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因此,本题答案为B。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 亮岛教育网: [公务员法律常识大全]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主要特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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