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常识会经常考到法律,因此考生复习知识的同时也需要进行试题练习进一步巩固知识,以下就由小编为你提供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帮助你练习提分(转 载于:Www.bjylD.com 月亮岛教育网 : [公务员法律常识大全]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一)
1、以下各项中,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 )。
A、入账的折扣行为
B、给中间人佣金
C、将商品打折卖给对方但不入账
D、低于成本价打折
2、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是( )。
A、私营企业经营所得
B、个人股票买卖所得
C、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
D、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种植、养殖所得
3、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这一行为是( )。
A、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不要式行政行为
C、双方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
4、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某电视机时觉得该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称小周必须要买一台,否则不允许离开。
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的( )。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受尊重权
D、知情了解权
5、我国《证券法》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下列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是( )。
A、发行人的董事
B、持有公司4%股份的股东
C、发行人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AB项符合法条规定,D项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C项属于行贿且是商业贿赂。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A
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相关知识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答案: D
解析:
题干中指出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征税的税种和税率。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行政行为。题干与此相符,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1、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有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2、不要式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一般在紧急情况出现或情况比较简单的条件下实施的行政行为多是不要式行为。
3、双方行政行为:指必须经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
4、答案: B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故选B。
5、答案: B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四条指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A选项属于第一类知情人;C选项属于第三类知情人;D选项属于第二类知情人;B选项在《证券法》中没有规定,故正确答案为B。
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二)
1、李军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保险柜的钥匙。后来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
李军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2、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有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前者是要审查其是否是具备援助条件的中国公民;后者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是( )。
A、在中国犯抢劫罪的外国人
B、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
C、因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作为残疾人的刑事嫌疑人
D、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了辩护人的外国籍被告人
3、行政行为以( )标准,可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A、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
B、管理对象是否特定
C、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
D、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
4、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 )。
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违宪制裁
5、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则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犯罪预备: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其有自动性,即由于主观意志因素的放弃或防止导致犯罪未完成。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则都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未完成,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行为。
举例:A和B预谋要杀害C
犯罪预备:A和B在犯罪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比如观察C的居住地、准备了杀人凶器等;
犯罪中止:A在准备杀害C之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B在杀害C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使犯罪行为继续,被迫放弃犯罪行为,而非主动放弃,如“被害人高呼救命”有人发现等;
犯罪既遂:B成功杀害了C(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岛教育网 : [公务员法律常识大全]公务员法律常识讲解题及答案)。
2、答案: B
解析: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一般对象的关键要件是(1)具备援助条件中国公民,特殊对象的关键要件是(2)刑事被告人。A项中既不属于(1)也不属于(2),故排除。B项符合(1)。C项中刑事嫌疑人不等同于刑事被告人不符合(2),D项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3、答案: A
解析: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羁束行政行为的对称,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内容、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4、答案: ACD
解析: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故正确答案为A、C、D。
5、答案: 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 C。A 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