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时间:2018-07-18 公职考试 点击:

  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这门科目的考生可以适当做真题来查漏补缺。接下来,小编为你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4题,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ー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有权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是( )。

  A.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委员会

  B.财政部

  C.证监会

  D.各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B

  【解析】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金融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国资委对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2.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由甲承建乙的一幢办公楼。但截至竣工前,甲公司尚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办公楼验收合格。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乙公司应当支付价款

  B.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乙公司应当支付价款

  C.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待定,但乙公司应支付价款

  D.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乙公司可以不支付价款

  【参考答案】B

  【解析】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保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3.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集中的最长审査期限,不得超过( )。

  A. 30 天

  B. 90 天

  C. 120 天

  D. 180 天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对经营者集中实施两阶段审查。第一阶段为初步审査,30日;第二阶段审查90日,经营者可以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日。所以,30+90+60 = 180 日。

  4. 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对外贸易经营人应向( )备案。

  A. 工商总局

  B.商务部

  C.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海关

  【参考答案】B

  【解析】《对外贸易法》规定,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5.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 王某为某国有独资企业职员,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已逾3年

  B. 李某为某破产企业董事,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已逾

  1年

  C. 张某为某上市公司高管,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已逾5年

  D. 赵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尚欠刘某50万元未偿还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 岛教育网: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所以,选项C正确。

  6. 受益人在交单期向开证行交付了全部有效单据,但是开证行发现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此时,开证行应采取的措施是( )。

  A. 在保证金和存款限度内进行付款

  B. 直接全额付款

  C. 拒绝付款

  D. 通知申请人补交保证金后再付款

  【参考答案】B

  【解析】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7.下列人员可以担任清算组管理人的是( )。

  A.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期服满已逾5年

  B. 3年前被吊销执照后来又回复执照的注册会计师

  C. 3年前曾经担任过该公司的财务顾问的会计师事务所

  D. 持有破产企业60%股份的股东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选项D被认为是符合第(3)项的利 害关系。所以选C。

  8.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 )管理。

  A. 许可证和配额

  B.许可证

  C. 配额

  D.关税配额

  【参考答案】B

  【解析】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9.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 人的死亡

  B.承兑汇票

  C. 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是法律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

  10.某上市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B.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C.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4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D.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参考答案】C

  【解析】首次发行的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1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B.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 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选项A、D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 民事行为尚未生效,不算无效。

  12. 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 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的法律行为。

  A. 附延缓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生效期限

  D.附解除期限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13. 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 )承担。

  A. 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 相对人

  D.第三人

  【参考答案】B

  【解析】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14.2007年3月,甲公司出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 2008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 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

  B.合同效力待定

  C. 合同有效

  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5.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 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 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C. 专利权人丙在得知侵犯专利权行为后的第5年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己过为由抗辩

  D. 债权人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5日以平信方式发送催款函给债务人,却因地址书写错误在2个月后被退回。丁遂提起诉讼,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选项A、B不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 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C不选。

  16.2009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9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 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B.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C.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

  D. 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 2009年9月 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17. 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 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 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 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参考答案】B

  【解析】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18.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 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时,相机应当归()所有。

  A. 甲

  B.乙

  C. 丙

  D. 丁

  【参考答案】B

  【解析】(1) 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2) 丁作为所有 权人将该相机卖给乙时,属于有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无关(无需考虑乙是否善意的问题),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

  19.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自动续期

  B. 建设用地所有权收归国有,不得续期

  C.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期

  D. 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可以续期

  【参考答案】A

  【解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0.下列关于质权的消灭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债权或质物消灭,质权随之消灭

  B. 若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则质权消灭

  C. 质权人可放弃质权

  D.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对全部债务免除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选项D: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1.甲于2005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一般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06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至2006年2 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至( )。

  A. 2006年2月1日

  B. 2006年3月5日

  C. 2006年6月5日

  D. 2006年9月5日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期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2.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过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3.甲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的房屋作价100万元投入A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逃避 补足出资的义务,甲与知情的乙私下达成协议,由乙购人甲在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B. 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 公司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D. 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也不得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参考答案】A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4.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 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 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 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额占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4题,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外商禁止类投资项目( )。

  A. 技术水平落后的

  B. 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C. 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D. 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参考答案】BC

  【解析】禁止类外商投资包括:(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2) 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选项B、C当选。选项A、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采取的方式有( )。

  A.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B.协议转让

  C. 无偿划转

  D.增资扩股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2007年6月30日国资委、证监会发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拨或者间接转让等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属于间接转让的一种方式。

  3.下列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哪些属于具有正当理由( )。

  A. 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

  B.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C. 降价销售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

  D. 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3)为谁广新产品进行促销;(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4.票据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

  A. 以欺诈、偷盗、胁迫手段取得票据的

  B. 明知前手以违法手段取得的票据而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C. 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D. 善意取得票据,但未给付对价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票据的,应支付对价。

  5.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 以( )。

  A. 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金和利息

  B. 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施控制人对此承担责任

  C. 召开股东会将其除名

  D. 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BC

  【解析】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出资)或 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 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 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 下列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有( )。

  A. 出卖人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

  B.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

  C. 买受人未于约定的时间取货致使货物毁损

  D.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导致货物毁损的

  【参考答案】ABC

  【解析】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

  A. 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选项A:债权人会议无权更换管理人,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8. 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 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 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参考答案】AD

  【解析】选项A、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选项C: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选项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9.票据的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物抗辩的理由有( )。

  A. 背书不连续

  B.票据被伪造

  C. 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

  D.直接后手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对物抗辩的规定。选项D是属于对人抗辩的范围。

  1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兼职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B.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C.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D.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参考答案】ACD

  【解析】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只是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注意选项AB的区别。

  11.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有( )行为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A. 分立

  B.资产置换

  C.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D.接受非国有单位以资产抵债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有下列行为之ー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产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资产涉讼;(10)收购非国有 单位的资产;(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12.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都是从事奶粉生产的厂家,其主要市场均在某市,三家公司在某日的行业会议中签订了关于维持现有价格的协议,不允许相互之间采用降低价格的方式进行竞争。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关于该协议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协议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B. 该协议属于行业间的合法协议,受法律保护

  C. 该协议属于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D. 该协议属于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

  【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本题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固 定商品价格的协议,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13. 下列关于代理与行纪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行纪是以行纪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B. 行纪的法律效果由行纪人承受,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C. 行纪和代理都是有偿行为

  D. 行纪和代理即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参考答案】BCD

  【解析】选项B: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选项C、D: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即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1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有( )。

  A. 建设用地使用权

  B. 建筑物

  C. 生产设备

  D.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 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选项A、B、C、D均正确。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三、案例分析题

  (本题型共4小题,其中第一题12分,第二题12分,第三题15 分,第四题16分。其中第四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作答,如使用中文作答,最高得分为16分,如选用英文作答,最高得分为21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1.甲企业投资基建项目,向乙银行贷款3000万元。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 同,以10台自动机床作为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为甲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订保证合同,但未明确抵押保证顺序。因发生自然灾害,甲企业10台自动 机床中9台损毁,只有1台完好。乙银行要求甲企业以自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若甲企业到期未还款,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所有。”甲企业为了筹资,将抵押的1台机床进行出售。与不知情的A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A企业在签订合同次日起支付了款项,并计划10天提货;后来甲企业又将抵押的1台机床卖给不知情的B企业,又与B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B企业签订合同当日将机床提走,并计划于月底支付货款。A企业按计划提货时,发现机床已被B企业提 走。A企业以机床所有权归自己所有要求B企业归还。

  (1) 抵押合同中“若甲企业到期未还款,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所有”是 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 甲企业与A、B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各自说明理由。

  (3) 贷款到期后,乙银行能否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请说明理由。

  (4) A企业以机床所有权归自己所有要求B企业归还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无效。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 中不得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所以本案中,该条款属流押合同,无效。

  (2) 均有效。一个物上可存在多个债权,所以甲和A、B的合同都有效(转 载于:wwW.BjylD.com 月 亮岛教育网: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3) 不能。《物权法》规定,被担保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规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所以乙银行应当现就甲的担保实现债权。

  (4)不合法。《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在普通动产情形,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具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交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B受领在先,A无权请求返还标的物。

  2. 甲、乙、丙、丁出资成立某留学服务公司,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35%、 30%、20%、15%。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由甲股东任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不设监事会,丙股东担任监事。公司成立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 年底,乙股东提出,甲股东因出国留学多年,对公司经营活动有很大帮助, 建议年度分配利润时按照甲50%、乙25%、丙15%、丁 1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股东丁外,其余股东表示同意。

  (2) 乙股东按照贷款购车,经销商要求乙股东提供担保。乙股东与甲股东商量后 决定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并以公司名义签订了担保合同。事后,乙股东将该事项告诉丙股东,丙表示同意,又将事项告诉丁股东,丁股东表示发对。

  (3) 因多年未分配利润,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同意丁査阅,但丁 要求复印部分会计账簿内容时遭到公司拒绝。

  (4) 丁股东想将自己股权进行转让,丙股东有意购买,但因价格高未达成一致意 见。甲股东以丁转让股权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为由不准丁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5) 甲股东编写出版一本《留学服务指南》一书,并以公司名义购买了3000本。 丁股东认为甲股东的行为对企业不忠实,损害公司的利益。

  (6) 丁股东告诉监事丙,要求以甲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 求甲股东赔偿公司损失。但监事丙未予以理会,后丁股东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

  (1) 公司分配利润的事项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 公司为乙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3) 丁股东要求复印会计账簿部分遭到公司拒绝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4) 甲股东以未经半数股东同意不准丁转让股权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5) 丁认为甲的行为是对公司的不忠实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6) 丁股东起诉甲股东的程序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所以,如果要调整分取红利的比例,则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2) 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本案中,该公司并未按法定程序表决。

  (3) 合法。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査阅、复 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査阅公司会计账簿。所以股东是不能要求复制会计账簿的。公司的拒绝合法。

  (4) 不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只要协商一致,即可转让。

  (5) 正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本案中,甲的行为违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6) 合法。根据公司的规定,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其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A企业向B企业购买货物,并向B企业开出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B企业向C 企业购买钢材,并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交货时发现钢材质量存在问题,B企业工作人员未将商业承兑汇票交付C企业。B企业将票据放在公司财务室。B 企业员工将票据偷出交给D公司张某,D公司张某伪造C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将票据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支付E公司货款时,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E 公司。E公司用该票据支付F公司房屋租金。后来,B企业发现票据被偷盗,并告知A 企业,后来未采取其他措施。F公司要求A公司兑现票据,A公司以票据被盗为由拒绝兑付。

  回答下列问题:

  (1) C企业是否可以B企业背书转让给C企业为由享有票据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2) D公司票据背书转让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 B、C、D、E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

  (4) A企业是否能以票据被盗为由拒绝承兑,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不可以。票据行为成立的形式要件还包括交付。即票据行为人须将票据交给 相对人,才发生票据的效力。本案中,B公司并未将票据交付给C公司,所以C公司没有取得票据权利。

  (2) 有效。E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并且支付了对价,构成善意取得。

  (3) B、D、E在票据上有自己的真实签章,承担票据责任。C的签章是被伪造的, 题目中也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被伪造人C不承担票据责任。

  (4) 不能。因为申请挂失止付的当事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法院申 请公示催告或者起诉,否则挂失止付失去效力。本案中,挂失支付失去效力,A银行不能拒绝承兑。

  4. 星翼公司为上市公司,甲公司为控股股东持有星翼公司股份46%,并由甲公司委托M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债权A以星翼公司无法到期支付债务且无偿还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其破产,星翼公司辩称公司虽然一时无现金流支付债务,但净资产仍是正数,未达到资不抵债。人民法院未接受星翼公司的解释,对债权人A的申诉予以受理, 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并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星翼公司要求进行债务重组,在重组期间,由M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负责星翼公司的经营活动业务开展。债权担保人要求星翼公司履行担保责任,M予以拒绝。星翼公司拟向甲公司持有的丙公司增 发1亿元股票,丙公司因矿产资源价格下跌,上年度发生亏损。重组后甲公司持有星翼公司76%股份。星翼公司将重组计划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重组计划提交至证 监会审査。证监会专家审议认为,星翼公司重组计划和股票发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求星翼公司重新制定重组计划。

  回答下列问题:

  (1) 人民法院受理星翼公司破产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 重组期间由M继续负责星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3) 债权担保人要求星翼公司履行担保责任,M予以拒绝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4) 星翼公司重组计划不符合规定的原因是什么。

  (5) 星翼公司不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发行条件原因是什么。

  (6) 证监会要求星翼公司重新制作重整计划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合法。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案中,星翼公司虽净资产为正数,但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以法院受理的合法的。

  (2) 合法。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 合法。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 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4)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公开发行 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题目中“重组后甲公司持有星翼公司76%股份”,这导致公开发行的比例不足25%,不符合上市条件。

  (5)不合法。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证券监管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与证监会的会商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参考专家咨询意见,作出是否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可见,作出裁定的是人民法院,而不是证监会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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