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预测(5.19)

时间:2018-12-12 考试资讯 点击:

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预测(5.19)


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预测练习,由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scgwy/) 编辑汇总,为2017四川公务员考试做准备:

 


1.  某作家写了一本散文集,他对这本散文集所享有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    )。

    A.30年                          B.作家终生

    C.作家终生及其死后50年          D.永久享有



2.  甲与乙签订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

    A.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B.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C.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D.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3.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4.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转载于 :wwW.bjylD.com 月亮岛 教育网: 2017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预测(5.19))。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5.根据《产品质量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装修材料、建设工程的质量都可以适用该法

    B.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C.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检验费用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scgwy/)友情提醒您,先做题目再对答案,答案请见下一页:



1.  C[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 日,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  C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说明定金和违约金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在甲选择了违约金后,甲支付给乙的5万元即转化成预付款的性质,因此这5万元也可主张返还,这并不违反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的规定。

    [常见解题误区]考生可能会想当然的认为请求支付违约金后,原本支付的定金也自然会予以返还,这就忽略了民事权利的意思自治特性,即对于已支付的5万元定金,甲虽然享有要求返还的权利,但如果其不向法院主张这一权利,法院可以视为其自愿放弃。因此A项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甲的利益(转载于 :wWw.bjylD.com 月 亮岛教育网: 2017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预测(5.19))。另外,B项的迷惑点在于,考生认为在选择违约金后,已付定金款也不能要求返还,相对于8万元的违约金而言,双倍返还定金共10万元能更好地保护甲的利益。而实际上,法律虽限制违约金和定金罚则的并用,但并不排斥非违约方索回已交的定金。也就是说,非违约方选择要求对方违约金责任后,并不影响其要求对方返还已付定金的权利。因此B项也不是最佳选择。



3.  B  [解析]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须有利害关系人中请;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选项。



4.  B[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75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本题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该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选择B选项。



5.B  [解析]A项,《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A项错误;B项,《产品质量法》第15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B项正确;C项,《产品质量法》第15条规定,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C项错误;D项,《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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