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1-01-02 教育头条 点击: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切实举措,也是我县推进基层党建“建强支部 整县推进”的现实需要。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动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行动,为迎接中央督导做好充分准备。刚才,政法委王谋远副书记通报了中央、省、市督查安排和督查重点,以及督查中XX面临的问题,请大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紧排除问题。下面,我就扫黑除恶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一场事关治乱兴衰, 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伟大斗争。因此,全县上下务必要把扫黑除恶当作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上来,压实责任,坚决斗争(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岛教育网 : 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牵头,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实,以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精神,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战果,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立场,作为想问题、出主意、作部署、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进一步认清问题短板,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 。当前,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整体与区域推进不协调、后续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不充分、不深入、不平衡;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群众发动不到位,线索摸排质量不高,成员单位作用发挥不够,边扫边治边建工作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全县上下要针对问题,补齐短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的研究把握,不断完善斗争思路、政策、举措,努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二、精准施策,持续保持扫黑除恶行动的压倒性态势

  经过多年的“打黑除恶”后,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违法与犯罪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特点、新动向研究,不断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做到打准、打深、打透。深化工作部署,完善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战略战术,坚持主动打击、重拳出击、除恶务尽。

  一是要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充分利用举报信箱、网站、电话等多种方式获取线索,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兑现群众举报奖励,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对各类线索,要建立核查管理台账,逐一建档、逐一核查、分类处置,对涉黑涉恶的,要迅速侦办,依法严惩;对涉“保护伞”和基层“两委”班子的,要按程序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核查处理;对涉相关行业、领域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坐大成势;对涉黄、赌、毒、骗等社会治安乱点的,要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推动形成法治良序。尤其是对巡视组移交的、省委领导批示的、省扫黑办督办的线索,要专班专人负责核查侦办,限时办结并反馈结果。

  二是要注重循线深挖,深度打击。要充分依托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类线索和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不断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案件的侦办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采取挂牌督办。要坚持除恶务尽,排除各种阻力干扰,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对一些虽已审结, 但存有疑点的涉黑涉恶案件,要组织“回头看”,循线深挖,扩大战果,打深打透。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提高全县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三是要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坚决杜绝斗争运动化、成效指标化等错误做法,更不允许“数字作假”,既确保打准打狠,依法严惩黑势力违法犯罪,又确保于法有据,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是要深化综合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加强领导、加强部署、加强统筹,压实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工作合力。把专项斗争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积极构建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办理情况(转载于 :wwW.bjylD.com 月亮岛 教育网: 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政法部门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之间要及时做好线索移送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群众举报、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督办、转办及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力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本领域实际,完善理念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保障,合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以中央专项督导组督导内容为重点,把迎检作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任务,认真制定好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力、物力 、财力,抓紧抓实抓好,实行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对标中央“六个围绕”督导重点,按照省委要求“六个到位”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深入。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的制度机制是推动专项斗争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善于凝聚各方力量,有力有效推进工作。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斗争各个阶段的推进情况,不断总结,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相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合力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反腐“打伞”“拍蝇”、加强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重点建立健全政法、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政法各部门案件会商研判机制、黑恶线索发现移交和跟踪督办机制、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机制,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性。政法各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紧密配合,对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反馈,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加强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执法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形式,网上网下联动,持续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市场,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作宣传标语,在人流车流集中、位置醒目的地方及广大城乡社区统一悬挂、张贴、滚动播放。用足用活网络媒体,提高宣传工作实效,营造全社会打击黑恶势力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着力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督导方案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聚焦工作整体,对标中央督导“六个围绕”,全面排查梳理,查漏补缺,完善资料收集,按照市督导组的要求规范管理,针对问题短板,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绝不能有任何麻痹和侥幸心理。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方法为指引,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要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督办 ,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聚焦督责问责,巩固提升工作实效,把督查督办工作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追责问责,尤其是对督导组反馈问题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问责措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项政治行动,更是一项民生实事,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全县上下要鼓起勇气,勇猛作战,扫黑除恶,绝不手软,奋力为XX繁荣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全省扫黑除恶督查问题整改暨依法办高效办案视频会议精神,了解当前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情况,安排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推动专项斗争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刚才,各镇办、各重点成员单位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及省委第十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总体工作稳步推进,问题整改初见成效。**和**同志分别宣读了《**县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清单》《**县迎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督导组来柞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当前扫黑除恶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在氛围营造上再强化。要围绕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的提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勇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的犯罪事实和线索,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结合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从现在起到4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活动。县委政法委与县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首场活动在**镇已经举办,效果不错,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和其余8个镇办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党校负责,近期要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9个镇办各举办一次宣讲活动。县委政法委在4月中旬前,要组织重点成员单位在县城集中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各镇办各部门都要不断研究探索有效的宣传方式方法,努力拓宽宣传渠道,灵活宣传方式,每个镇办、部门和村社区必须至少有一个宣传专栏,有一条大型固定标语,有一份专题宣传资料、有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总结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向县扫黑办报送信息,并配合宣传部、电视台和各级新闻媒体做好深度挖掘报道。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扶贫包抓村社区,在每个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在每个组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并结合平时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入户宣传,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增强积极性,提高参与率。

  二、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要对前一阶段的举报和上级批转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在深挖细查上下功夫,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线索。要用足、用活、用好有奖举报政策,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最大限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对涉及“保护伞”的举报线索,要采取“提级查办、异地用警”等有效措施,快速出击,果断侦办。对发现党政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查处。县检察机关在审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增强深挖“保护伞”犯罪意识,主动发现“保护伞”线索,并一查到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在3月底之前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自下而上再开展一次线索大摸排,确保清仓见底,无“漏网之鱼”;在4月底之内,对已有涉黑涉恶涉乱的线索和积案进行核查、办理、清零,特别是省市督导反馈、领导同志批示、上级交办的举报信件、问题线索和积案进行集中核查及侦结,将所有收集到的线索一律清零,实现清仓见底。

  三、在办案质效上再下茬。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法治保障,是党中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2月27日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汇报时强调,“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来认识和把握这场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松,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严各执法、公正司法”。政法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的质效。政法各部门近期要对全体执法办案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主要精神和依法高效办案政策规定,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做到侦查取证全面,批捕起诉快速、法律适用精准、刑罚执行严格,确保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坚决做到严格依法、实事求是、确保质效,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在问题整改上再抓实。今年2月份,省委安排对全省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省委扫黑除恶第十督导组于2月19日至28日对**进行了督查,期间于24日和25日对我县扫黑办、县纪委等20个单位进行了督导。本次全省督导发现共性问题7个,反馈**问题5个、我县具体问题2个。按照县委陈书记的要求,今天会议要对3月11日全省扫黑除恶督查问题整改暨依法高效办案视频会上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提出的“一提”“两清”“四补”“四加强”的整改要求进行交帐。刚才听了9个镇办、20个重点成员单位的整改情况,都积极开展了工作,但整改还不够具体全面,不够客观实在,不够深入到位。去年12月以来,省委督导组连续两次到**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市委督导组拟定于下周到我县督导,中央督导组将于4月份进驻陕西开展督导,各级督导连续不断,成为常态化。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上提出的“一提”“两清”“四补”“四加强”的整改要求和县扫黑办印发的《关于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督导组检查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拿出十二分的强度和力度,对全省全市全县共性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个整改销号,确保各项工作不缺项不漏项,为市委和中央督导做好充分准备。

  五、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能够完成和取得胜利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部门齐抓、全民参与,的形成强大合力,才能取得这场伟大斗争的胜利。县扫黑群众生活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政法机关要分工负责、紧密衔接、协同作战,从严、从速、从实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县公安机关要加快案件线索的核查、分析和评估,对已掌握的线索立即锁定目标、迅速开展侦办;县检察院要加快涉黑涉恶案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指导帮助完善证据链条;县法院要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审判效率,依法快速审结移送起诉案件;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彻查、一查到底,推动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问题有效解决,努力实现打“伞”破“网”零突破。

  同志们,今天会议既是问题整改交帐会、迎接检查部署会,又是重点工作推进会,希望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扛起责任担当,不断下茬加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县委书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迎接中央督导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 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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