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

时间:2021-05-08 教育头条 点击: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供大家参考。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确立了思政课程在人才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但是只借助思政课程单兵作战,在教育效果上肯定是不够的,于是在以思政课程为主导,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程改革的基础上,又有了理论实践的创新,课程思政成为高校专业教学实践中的重要探索方向。

  作为经济法课程的一线教师,也在积极思考如何将思政元素融合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当中去,并在实践中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意义

  目前思政元素在青年学生中被广泛认可,但主要还是停留在政治思想领域,而经济领域因其专业性强,复杂度高,隐藏其中的民族精神、国家利益往往被忽视,所以培养青年学生在复杂环境中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能力,培养学生站在国家、民族立场看待问题的能力,就很有必要了。

  经济事件多会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就算具备了认清事物本质的能力,也可能抵挡不住诱惑,选择主动屏蔽民族利益、国家利益。所以培养青年学生的国家民族使命感,树立其坚定的民族精神、国家信仰,使其在面对复杂的经济生活时不迷失方向,就尤为重要了。

  经济法课程内容就是国家调控经济生活中所涉及的宏观经济管控内容,这就在国家与宏观经济之间搭建了一座相互联系的桥梁。在学生们学习分析经济现象时,可以帮助他们站在国家立场予以审视,透过表面现象,分析经济现象的本质特征,提高青年学生深层次剖析事务、认清本质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思政课程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就可以实现学以致用,增强学生学习思政课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分析经济现象时,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国家的立法初衷及良苦用心,更能获得学生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国家民族使命感,树立坚定的民族情、国家清,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的课程思政也得以落实,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辅相成共同进步。

  二、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的可行性

  1.课程内容适宜(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亮岛教育 网: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经济法课程内容涉及的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税法等内容,都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重要调控领域,课程内容本身具有一定的挖掘潜力,通过深耕,找到与民族精神国家利益等思政元素相匹配的结合点,将国家的发展战略、全民族利益保障清晰展现在他们面前,学生被触动,有感慨,成就国家信仰,树立民族精神。

  2.课程性质匹配。经济法课程本身就是宏观经济调控与法的结合,具有了“跨界”的性质。引入民族精神、国家情怀等思政元素,进入课堂,其一不会显得那么突兀,而是顺理成章地再次“跨界”,其二也可以让学生更能感受到民族精神、国家利益不仅仅停留在政治思想领域,在多重领域中均有所运用,打破思维定式,扩宽思考空间,将民族精神、国家情怀渗透到方方面面。

  3.课程基础具备。经济法课程一般开设在法律类专业(如法律事务、律师专业等)和财经类专业(如财政、经济、会计专业等)。所以经济法课程受众人群较广,人数较多,为我们更好地探索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也有助于取得较好的影响效果。

  三、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的初步实践探索

  1.《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一节的实践探索。学习过程中,先解释经营者集中的含义“经营者通过合并及购买股权或资产等方式进行的企业经营行为,其直接的后果可能导致同一竞争领域的经营者数量减少,集中后的企业更加庞大”。[1]引导学生讨论经营者集中是由谁决定的,哪些因素会影響该决定。经过讨论得到观点:经营者合并,是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利益诱惑、将来发展的广阔前景后,由企业经营者自行协商确定的。

  接着提出问题,经营者决定企业自己的事情,国家法律为什么要干预?思考后认清经营者并购,虽然是经营者自己的事情,但客观上却可能影响到行业的发展,比如企业规模过大,可能会阻碍行业内正常竞争,因相互竞争产生的技术、管理创新可能会停滞不前,并可能借助自己的优势位置,对上下游企业压榨,阻碍产业链的健康运行。国家要站在全国经济发展的角度处理问题,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自然需要利用法律加以调整。

  进而要求学生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去审视世界经济状况,分析该并购如果是国外行业巨头对国内企业完成的,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学生的思考就可能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将自己与国家融为一体,弄明白民族经济在国家间经济对抗中的重要作用。当本国民族经济消失殆尽时,国家经济命脉受制于人,国家前途命运就可想而知了。但经济领域的战争和政治军事战争不同,更具有迷惑性,让人失去警惕;更具有诱惑性,让人在利益面前迷失。一定要心系民族国家利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为国家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也正因为如此,反垄断法在对国外并购领域有一个专门的审查内容,就是该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希望借此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国防安全,让国家安定繁荣,人民安居乐业。

  通过层层深入,带领学生自己思考,让他们逐渐意识到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重要意义,法律是从不同切入点、从多个方面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每个人的利益的,思政元素与专业学习从而实现融合。

  2.《产品质量法》中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一节的实践探索。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要求其从产品的安全性、实用性、耐用性等多个方面履行义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状况,生产者该项义务的履行,可以更好地让自己在同行业中占据不败之地,而且客观上也会为民主经济国家发展添砖加瓦。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产品质量的提高状况通过视频的方式向学生们传递,直观地感受产品质量提高与我国经济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提升的联系。而且产品质量水平一旦发展到一定层面,甚至会影响到世界经济的走向,华为的案例可以在此向学生展示,让学生们明白提高的产品质量,不单单是一个企业自身的义务,也是在担负社会责任,是促进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虽然我国的某些产品质量状况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纵观整个发展历程,产品质量的大幅度提升才是主流,我们应当继续在这条道路上奋进,在国际经济战争中取得胜利,用强大的经济基础支持国家民族更好地发展,增强学生在经济领域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初步探索时,应注意的实施细节

  1.应注意从不同角度入手阐述民族精神、国家利益的重要意义,达到殊途同归的效果。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过程中,如果使用基本一致的表述方式会让学生们滋生疲倦思想,兴趣提不起,自然也达不到受教育的目的。转换不同的角度,富于变化,让学生更有新鲜感、追随感。

  如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主要渗透的思政元素就是,经济领域是现今国际社会斗争的核心战场,却是最容易受短期利益诱惑而失守的领域。一定要坚守民族经济的阵地,国家强、民族兴才能为我们每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在向学生传递这一思想时,反垄断法从反面表述民族经济丧失的危害,产品质量法从正面说民族经济强大的影响,一反一正两个角度相辅相成,相互印证,更具有说服力。

  2.应注意潜移默化地将思政元素融合到经济法课程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专业知识为框架,适当位置引入思政元素,实现二者的相互融合,甚至相互依托上升到更高的思想层面,这种融合是水乳交融,不是水油分层,否则就会显得牵强,让学生在思想上予以排斥,不容易为学生所吸收。

  3.应注意思政元素内容的选取,要有技巧,侧重寻找能引起学生共鸣,达到学生积极主动接受思政元素所传递精神的效果。选取与学生密切联系的现实事件,如反垄断法中引入学生熟悉的民族品牌,被国外巨头收购后的雪藏经历,列举目前经济领域中众多耳熟能详的品牌已经被收购的现状。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危机就在身边,国家经济、民族经济正在受到冲击,自己是肩负时代使命的,更能将思政理论上升为民族精神、民族意识,实现更好的教育效果。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

  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立德树人、培养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强、全方位发展人才的教育指导理念后,全国高校积极加入“课程思政”全方位育人的浪潮,吉林化工学院也通过组织教学立项、举行思政授课讲座、比赛等渠道,让各类专业课都能上出“思政味”,吉林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经济法》课程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也加入到“课程思政”的队伍,利用专业课程思政这个途径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必要性

  (一)授课覆盖面广。《经济法》作为多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包括会计、金融工程、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自身具备覆盖专业面广、授课人数较多的特点。因此在授课过程中将《经济法》的专业内容和思政教育相结合,能让更多的学生从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提升思想品德和维权意识,增进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二)课程内容与思政联系紧密。《经济法》是一门具备与经济及发展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法学类学科,包括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系统,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与市场规制的基本理论。法律的强制性、约束性强的特点能够比较清晰的指导学生在经济往来、乃至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需要规制的。其次,目前吉林化工学院《经济法》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是属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张守文主编的、规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目录中的重点教材,是《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强大理论基础。“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最新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应用在不同学科的教材编写,《经济法》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能够更好的将专业课程内容与以马克思主义为引导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理论相结合,帮助学生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更好的课程思政。

  二、《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方式

  (一)课上融入。课上融入主要是在上课过程中,将教材上的专业经济和法律知识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法意识等思政内容相融合,特别在具体章节讲解时结合社会中具体实例,布置学生分析讨论、辩论,情景模拟,在提升学生思维组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通过课堂对案例的讨论,增进学生学习中的能动性和主观性,锻炼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关切社会问题、深思社会现象,用马克思主义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辩论问题,透过专业内容所蕴涵的本质,联系思政内容,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三观,为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综合素质学生及其在实务工作中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价值观打下坚实理论基础。(二)课下实践。课下实践主要是利用学生业余时间,举办一些与《经济法》相关的实践实训内容。例如观看相关经济犯罪的法制节目影视作品,组织学生提交观后感和手抄报活动,从感官和视觉上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举办经济法案例辩论赛、角色扮演和小品等方式,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辩论和小品活动准备过程,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通过活动任务的分工、人员分配,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责任感,学习如何沟通、合作,具备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通过参与活动,完善个人性格,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言语论述表现能力、增进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举办经济法相关内容的讲座,邀请法律工作者讲解身边真实案例,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经济法的内容并不遥远而是实实在在存在于身边。

  三、《经济法》“课程思政”融入点介绍

  《经济法》的授课内容根据教材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称之为总论,主要涵盖了经济法学的发展史、经济法的概念、渊源、宗旨、体系和主体等内容;第二部分是经济法分论中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包括财政、金融、计划调控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经济法分论中的市场规制调控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面就将对这三部分与思政的融入点具体举例进行介绍。(一)总论。在教材总论部分,第一章介绍经济法产生的影响因素中,在提到经济因素的时候,多处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的语句,例如将商品经济早期的资本原始累积现象形容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掠夺社会财富,和“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宗旨,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再者,通过引用《邓小平文选》中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评价:“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来分析社会因素如何产生。在总论这部分,法理专业性、内容理论性、文学性较强,在教材中大量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邓小平文选》和《列宁选集》等名著,这些名著是学生平时没有精力去阅读、比较难理解的,结合专业内容去学习,不仅能够学习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和思想,还能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二)分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主要介绍了国家通过“有形的手”对国家经济进行调整和控制,其手段主要包括财政调控、税收调控、金融调控和计划调控。在税收调控法律制度部分,介绍了我国的多个税种的概念、征收范围和计算方法、征收程序等内容,在了解我国税收时,首要掌握的就是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并且学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学生在今后就业取得各种所得后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企业从事会计、管理工作时如何协助企业合理、合法、合规、合情的避税。(三)分论――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主要介绍国家通过“无形的手”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反垄断法律制度中,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责任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论是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还是政府所作为政府垄断,都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对行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通过这部分学习,在学生就业之前就了解到无论是作为经营者还是政府工作的行政人员,除了需要具备工作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在今后工作中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在经济活动中约束自己的行为,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分,在学习过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这一部分,可以是学生了解到人与人之间是自由、平等的,在相处过程中要有诚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作为消费者,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通过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具备维权意识。

  四、《经济法》“课程思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当前的经济工作的核心。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仅针对经济领域,教育供给侧改革同样担负着为国家战略推进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的重要功能。因此,针对《经济法》课程思政过程中存在问题,将从“供给侧”角度来分析。(一)教学有效供给不足、教学内容难度大。基于教材自身属性,导致教材上的内容无法与日益变化的实际相符,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最新的党的指导理论和精神的成果,教材与之同步更新却需要时间,学生想要了解最新的理论知识时无法在教材上找到,这就需要教师单独提供或者学生自己查找,这样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其次,《经济法》使用的教材虽然是“马工程”重点教材,但教材中的内容偏重理论研究,且内容中有很多法律专业内容和专业词语、术语,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有一些难度且理解上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相较于其他专业内容的学习积极性差一些。(二)供给模式单一。目前,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以板书、多媒体课件的案例教学法,仍然是《经济法》课程首要教学方法,虽有在教学手段改革背景下,适当利用互联网、蓝墨云班课等教学软件,或增加翻转课堂的教学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虽然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但是单纯的增加使用网络教学和翻转课堂,形式上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老师讲、学生听,教师主动、学生被动的教学模式。例如,翻转课堂原则上是需要在课前给予学生长充足的时间去研讨和准备,再进行课上的“翻转”,但是学时有限、学生平时学生内容过重导致学生准备补充分;载着,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教学,同样需要教师课下布置预习任务,如网络课视频、PPT等,课上利用网络进行头脑风暴、练习、讨论等任务,课下完成作业,如果无法高效利用网络平台,只是利用它点点名考查出勤,也无法从根本上调动全部学生积极性。(三)“供给侧”实训实践环节匮乏。《经济法》课程内容以各种法律内容为基础,案例教学的方法虽然能从一定程度上帮助同学理解法律专业知识,但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也不理想,学校注重理论教学却缺少相关实训实践环节,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用学生用掌握的所学内容实际处理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学生没有参与其中,无法从实践中体会到《经济法》专业内容中所蕴含的思政原理,也降低学生兴趣。但不容忽视的是,如若实训实践的课时量过大,学生需要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去准备和完成,会增加学生的学业压力和思想压力,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反而会产生反作用,因此,掌握好这中间的“度”也尤为重要。

  五、结语

  课程思政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水平是一方面,更要注重的是引领,如何在教学中引领学生进入专业领域,引导学生在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中提高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才是最重要的。直面教学过程中“供给侧”存在的各种问题,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多种类的教学手段,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是课程思政的重要途径,也是充分发挥立德树人作用的必经之路。之后也将在此研究基础之上,对如何提高《经济法》课程思政吸引力进行深入研究(转载 于:wwW.bjYLd.com 月 亮岛教育网: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

  一、引言

  十九大对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做出了新的指示,为响应号召,各学校在进行知识教育的同时,更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因此,现如今,各高校响应十九大号召,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不断提升学生内涵和素养,满足学生成长发展的需求。但是,又如何将学生的专业知识课程与思想政治相融合呢?本文就大学生在经济法基础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为例,来具体阐述专业知识如何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进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思政融合内涵

  一般而言,我们所谓的思政融合,是将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知识相融合,以达到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还提升个人思想道德素养。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也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对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建设也有了新的要求。教育的发展不仅仅在于知识层面的多少,更在于个人道德素养的提升。只有从根本上提升国民素养,才能够真正提升我国的教育发展,为我国未来的良好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在世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下,更是需要不断地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以求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屹立不倒。教育事业的发展正是我国富国强民的基础,只有不断地提升国民素质,发展教育,才能够促进我国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思政的融合是非常重要的。

  三、经济法基础课程与思政融合的概念

  2016年,就全国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去,进而真正实现教书育人,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开创新的发展局面。高校应贯彻落实这一教育工作,响应号召,将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与专业知识的学习相融合,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不忘自身素养的提高。学者不仅仅是在于其知识的丰富程度,其自身素养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我国当前处于世界经济大环境中,综合国力以及国民素质都需要很大的提升,因此,注重当代大学生的自身素养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学生在经济法基础课程的学习中,经济法涉及的是社会经济关系,其中与思政之间有着莫大的关联。只有将思政融入进去,在提升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不忘对学生的品德进行教育,教会学生公正公平的对待经济事件,才能够确保经济法评判过程中的公正性,真正发挥到经济法基础课程的重要性。

  四、经济法基础课程与思政融合现状

  虽说早在2016年,习总书记就当前我国大学生教育学习现状提出过将思政教育与课堂教育相融合的要求,但是仍有部分学校会忽视学生的思政教育,更是忽视将思政教育与知识学习相融合。

  当前我国思政教育融合过程中,大致存在以下三类情况:首先,学校对于思政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在经济法基础课程的学习中,教师依然是注重对学生的知识传授,让学生注重基本理念的学习运用,而忽视了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这对于将思政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相融合的概念不符,没有发挥其融合作用。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忽视融合特点,只是进行专项知识灌输。这样一来,就导致教师在进行思政教育过程中,没有结合实际,生搬硬套。如此一来,不仅没有发挥其思政教育的作用,还会使得学生厌倦思政学习,连带着厌恶专业知识的学习。这不仅无法提升学生的思政教育,反而还会使得专业知识的学习受到影响,对于学生的教育学习是极为不利的。最后,教师在进行经济法基础课程知识传授与思政教育相融合的过程中缺乏创新,缺乏课堂吸引力。枯燥无味的知识讲授是不利于知识的讲解传播的,更不利于知识间的相互融合。

  五、经济法基础课程与思政的融合发展

  为响应我国教育事业号召,提升我国国民整体素质,尤其是提升学生的个人价值观,对于学生的思政教育融合是非常有必要的。就当前我国发展现状来进行研究,为将课程学习与思政教育相融合,大致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教师在进行经济法基础课程知识讲解的过程中注意思政教育的融合,适当地用案例形式来进行分析讲解,以便于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并发挥知识融合的作用。其次,教师在课程考察的过程中,不要一味地进行知识点概念的考察,要适当地引入思政教育的考察,以便于引起学生对于思政教育的重视,从而加强思政教育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融合,提高学生的价值观,提升经济法案件过程的公正公平。

  六、结论

  综上所述,为响应国家对当前我国教育事业的号召,也为了提升国民素质,提高学生的价值观,加强我国经济案件的公平公正性,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学习刻不容缓。为将经济法基础课程与思政教育相融合,教师在进行经济法基础课程知识的传授过程中要注重思政教育的引入传播。适当的案例引导,有助于学生的思政教育学习,进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价值观,提升我国的国民素质,加强我国经济法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热门标签: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文章下载

《经济法课程思政模式探索.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