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鱼】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

时间:2018-08-08 英语六级 点击:

  高考语文备考阶段,练习阅读能力对于提升高考语文成绩十分重要。接下来,小编为你分享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

  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天地苍茫一根骨

  庞进

  司马迁的祠墓在陕西的韩城市。祠内有他的塑像:束高发,穿红袍,长眉入鬓,双目炯炯——那眼神,有穿透历史烟云的明晰和超凡入圣的穆然;显著的还有那一袭长及心胸的须髯,给人一份文人的傲岸和学者的庄重。据说,人受过宫刑,胡须会随之脱光,而这尊塑像,依然大须飘拂——这大概是民意使然了:你皇上要把一个血性须眉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可在我们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个人依然是男子汉,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男子汉!

  仔细看,司马迁的塑像是稍稍有些斜的,头向北方偏着。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北方的苏武庙,因为这位在北国牧了十九年羊的汉朝使臣,和司马迁是肝胆相照的僚友。另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李陵,这位大汉名将的被迫降敌,正是司马迁罹祸的原因啊。我是倾向于后一种说法的,我甚至觉得“李陵之祸”降临到司马迁的头上,是有某种必然性的。不错,司马迁是一个有骨气有血性又才华横溢抱负远大的文人,这样的文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社会的良心。当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重创十万敌骑的消息传到长安时,汉武帝刘彻是笑眯眯的,公卿王侯们也纷纷“奉觞上寿”,好听话说得长乐宫的麻雀都似乎要变成翩翩起舞的宫女。无料几天后,李陵终因矢尽粮绝,寡不敌众而被俘降敌。消息传来,全朝廷都哑巴了,刘彻更是“惨怆怛悼”,脸吊得像经了霜的秋茄子。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朝堂上,刘彻目扫群臣。群臣或面面相觑,诺诺唯唯;或言李陵该千刀万剐,夷其九族不足以抵罪。当刘彻对这样的看法眯目点头的时候,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他说李陵平时克己奉公,身先士卒,有国士之风。此次出征,孤军奋战,血染寒山,英勇可嘉。降敌是一时无奈,日后有机会,他还会报效汉朝的。“好你个司马迁,”刘彻震怒了,“你竟敢替叛贼说话,谁给你的胆量?”

  现在看来,司马迁充其量不过是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己。然而,问题倒不在于公道话本身,而在于竟然有人敢于站出来说公道话。社会良心和专制强权在这儿发生了深刻的矛盾。在刘彻的心目中,作臣子的差不多是一群牛马狗,鞭子下驮拉耕作,唯主子鼻息是仰,哪里有你人模人样地站在我的对面说什么公道话的权利?

  对武帝刘彻,司马迁曾经抱有幻想。做太史令,他异常勤奋,总想博得武帝的欢心。即使站出来为李陵辩护,也是见皇上满脸的“惨怆怛悼”,禁不住效一番“款款之愚”。然而,残酷的现实粉碎了文人的天真,他终于明白了:刚直不阿的书生和专横残暴的帝王是冰和炭、玉和泥。于是,不再幻想不再幽怨,为了“草创未就”的《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理想和事业,他咬牙吞血,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苦难,“就极刑而无愠色”。至此,司马迁实现了一个转变,一个御用工具向独立人格的转变。从此,一个书生走到了一个帝王,和这个帝王赖以存在的庞大体制的对立面。你可以摧残我的肉身,但你摧不毁我的抱负;你可以夺取我的生命,你却打不倒我的精神。我就要谱写一部世上从来没有的大书,让这个民族记住司马迁,让这个世界记住司马迁!也让你刘彻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文人,什么是文人的肝胆。寒凝春华发,血沃劲草肥。炼狱淬火,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

  好一根骨头啊!即使面对一百个汉武帝,一千次酷刑,一万回磨难,这根骨头也不会酥软,绝不酥软!

  19.下面对原文的理解,不准确的两项是( )(4分)

  A.标题“天地苍茫一根骨”运用了借喻的修辞手法,既体现了司马迁命运的悲剧色彩,又突出了他的不屈精神。

  B.作者对司马迁塑像的描写着重突出了他的眼神和胡须,表现了他的精神风貌,展现出人们心目中理想化的司马迁的形象。

  C.对李陵降敌,司马迁陈述己见,完全是为了明辨是非:被俘降敌,实属可耻,但孤军深入,没有后援,武帝亦有不可推卸之责。

  D.“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句中的“我们”表现了作者对司马迁由衷的敬佩及为我们的民族有这样的文人而自豪的思想感情。

  E.文章活用鲁迅诗句“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发春华”,是为了说明苦难成就了司马迁,使他脱颖而出,完成了千古绝唱的《史记》。

  20.“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其中的“提升精神”和“一根骨头”分别指什么?(4分)

  答:提升精神:

  一根骨头:

  21.作者为什么说“李陵之祸”降临到司马迁头上是有某种必然性?(5分)

  答:

  22.鲁迅曾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取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结合上文,举例谈谈你对“中国脊梁”的理解。(5分)

  答:

  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乡村的瓦

  冯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蓝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

  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两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转载于 :wwW.BjYld.com 月 亮岛教育网: 【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鱼】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14.文中说:“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4分)

  15.作者从“乡村的瓦”中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4分)

  16.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6分)

  17.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8分)

  (1)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瓦松”的?作者为什么要写“瓦松”?

  (2)文章最后两段写了“我”与“瓦”对语的情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天籁

  冯骥才

  你仰头、仰头,耳朵像一对空空的盅儿,去承接由高无穷尽的天空滑下来的声音。然而,你什么也听不到。人的耳朵不是聆听天体而是听取俗也的;所以人们说茫茫宇宙,寥廓无声(转 载于:www.BjylD.com 月亮岛教育 网: 【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鱼】2017高考语文阅读理解专项训练题)。

  这宇宙天体,如此浩瀚,如此和谐,如此宁静,如此透明,如此神奇;它一定有一种美妙奇异、胜过一切人间的音乐的天籁。你怎样才能听到它,你乞灵于谁?

  你仰着头,屏住气,依然什么也没听到,却感受了高悬头顶的天体的博大与空灵。在这浩无际涯、通体透彻的空间里,任何一块去彩都似乎离你很近,而它们距离宇宙的深处却极远极远;天体中从来没有阴影,云彩的影子全在山地山川上缓缓行走,而真正的博大不都是这样无藏于任何阴暗的么?

  当乌云汇集,你的目光从那尚未闭合的云洞穿过极力望去,一束阳光恰好由那里直射下来,和你的目光金灿灿地相撞,你是否听到一种这激动人心的灿烂的金属般的声响?当然,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还有那涌动的浓雾,不安的流光,行走的星球和日全食的太阳,为什么全是毫无声息?而尘世间那些爬行的蝼蚁、歙动的鼻翼、轻微摩擦纸面的笔尖为什么都清晰作响?如果你不甘心自己耳朵的愚蒙,就去听取天上那些云彩——

  它们,被风撕开该有一种声音,彼此相融该有另一种声音,被阳光点燃难道没有一种声音?还有那风狂雨骤后漫天舒卷的云,个个拥着雪白的被子,你能听到这些云彩舒畅的鼾声吗?

  噢,你听到了!闪电刺入乌云的腹内,你终于听到天公的暴怒;你还说空中的风一定是天体的呼吸,否则为什么时而宁静柔和时而猛烈迅疾?细密的小雨为了叫你听见它的声音,每一滴雨都把一片叶子做为碧绿的小鼓,你已经神会到雨声是一种天意!可到头来蒙昧的仍旧是你!只要人听到的、听懂的,全不是天体之声。

  辽阔浩荡的天体,空空洞洞,了无内容,哪来的肃穆与庄严?但在它的笼罩之下,世间最大的阴谋也不过是瞬息即逝的浮尘。人类由于站在地上,才觉得地大而天小;如果飞上太空,地球不过是宇宙中一粒微小的物质。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独特的声音。它们在宇宙间偶然邂逅,在相对时悄然顾盼,在独处中默默遐想,它们用怎样的语言来相互表达?多么奇异的天体!没有边际,没有中心,没有位置,没有内和外,没有苦与乐,没有生和死,没有昼与夜,没有时间的含义,没有空间的计量,不管用多巨大的光年数字,也无法计算它的恢宏。想想看,这天体运行中的旋律该是何等的壮美和神奇?

  你更加焦渴地仰着头——

  不,不是你,是约瑟夫·施特劳斯。他一直张着双耳,倾听来自宇宙天体深处的声音,并把这声音描述下来。尽管这声音并非真实的天籁,只不过是他的想象,却叫我们深深地为之感动。从这清明空远的音响里,我们终于悟到了天体之声最神圣、最迷人的主题:永恒!

  永恒,一个所有地球生命的终极追求,所有艺术生命苦苦攀援的极顶;它又是无法企及的悲剧性的生命境界。从蛮荒时代到文明社会,人类一直心怀渴望,举首向天,祈盼神示以永恒。面对天体,我们何其渺小;面对永恒,我们又何其短暂!尽管如是,地球人类依旧努力不弃,去理解永恒和走进永恒。我们无法达到的是永恒,我们永远追求的也是永恒。

  听到了永恒之声,便是听到了天籁。

  18.文章第二段作者说“它一定有一种美妙奇异胜过一切人间的音乐的天籁”,你认为作者这样说的依据是什么?(4分)

  19.作者为什么说“只要人听到的,听懂的,全不是天体之声”?(5分)

  20.结尾处“听到了永恒之声,便是听到了天籁”,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5分)

  2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作者从声音入手,放眼整个宇宙,充满激情地歌颂了“天籁之声”,并指出“天体之声最神圣,最迷人的主题便是永恒”。

  B.文中第六段作者说“可到头来蒙昧的仍旧是你”,这句话分明是表现了作者对社会上反面人物的抨击与鄙夷。

  C.作者在文中字里行间流露出了对辽阔宇宙的神往崇拜,对渺小人类的同情怜悯,表现出了一种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这正是文章最令人感动之所在。

  D.都市林立的高楼已把广袤的天空肢解得狭窄而破裂,那是文明的悲哀,作者呼唤“天籁之音”正是对大自然的深切呼唤。

  E.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说“它又是无法企及的悲剧性的生命境界”,表现了作者对人类未来的悲观失望。


热门标签: 2017高考英语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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